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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部分小区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来源:楚天快报作者:洞察网2022-03-07 10:30:53

生活垃圾不分类,将不予收运。昨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分办”)获悉,3月1日起,市区部分小区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据介绍,3月1日至6月1日,市垃分办将在市区43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中,选取部分居民小区作为试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6月1日起,将对市区生活垃圾实施强制分类。

截至目前,市区已有43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这些社区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齐全,有进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基础条件,将从规范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4个环节入手,形成垃圾分类全闭环。

为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进行桶边督导,宣传、指导、监督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规定的投放行为予以劝阻。鼓励在管理区域实行“撤桶并点”,通过开展定时定点定人监督,提升垃圾分类正确率。

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台账,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运输单位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对市区再生资源进行统筹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市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餐厨垃圾服务单位进行收集。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由通过审核备案的具备厨余垃圾收集运输能力的经营性服务企业收集。

各区城管部门按要求对辖区内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经营性服务企业进行审核、公示,未备案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市区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均应从公示的名录中选择垃圾清运企业,购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落实分类垃圾收运车辆,加装车辆行驶和装卸记录仪,用技术手段规范收运作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源头分类管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车辆、人员的配备,重点加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统筹做好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3月1日后,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的小区,若有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并曝光,同时将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相关情况,录入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湖北襄阳市 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强制分类 分类全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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