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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台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技工教育意见 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来源:辽宁日报作者:洞察网2022-02-22 09:40:17

《辽宁省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提出,“十四五”时期,我省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在6万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累计培养培训高技能人才5.5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5万人次以上。

《意见》指出,要深化技工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和支持各市技工院校优先发展装备制造、冶金化工、人工智能、新能源、现代物流、康养照护、互联网营销等一批产业需要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的技工教育专业体系。根据新经济、新业态、新职业发展的需要,及时开设相关专业。完善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技工院校可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

《意见》提出要巩固扩大招生规模,稳定全日制招生,扩大非全日制招生,逐步提升高级工班招生比例。扩大技师学院招收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比例,支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积极面向辽宁省乡村振兴17个重点帮扶县招生,确保有就读意愿的“两后生”接受技工教育,脱贫家庭和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有机会参加职业培训。

大力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技工院校可申请将本校优势专业、当地急需紧缺专业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专业目录。引导技工院校普遍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开展职业培训包示范培训和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免费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抓好。社会化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培训补贴。

《意见》还要求在技工院校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技工院校可依托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为学生提供所需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支持技工院校申请成为职业技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各类就业群体提供培训评价服务。

[责任编辑:linlin]

标签: 教学改革 技工院校 技工教育 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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